財政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部門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詞條類別
審計知識方法
資源分類
部門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詞條名稱
應收款項審計
時 間
2016-03-31
作 者
中國審計學會計算機審計分會青島審計局課題組
詞條摘要
本詞條介紹了應收款項審計的概念、內容、目標、職能及其業務處理。
一、概念
應收款項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應收、暫付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進行審計。
二、內容
(一)存在性。部門及所屬單位記入會計報表及有關賬簿的應收款項確實存在。
(二)完整性。部門及所屬單位在特定會計期間內所發生的應收款項均已按規定全部記入有關賬簿。
(三)計算準確性。部門及所屬單位各項有關應收款項的交易準確地記入相關賬戶,應收款項發生額和賬戶余額記錄準確。
(四)所有權。部門及所屬單位對會計報表所列應收款項確實擁有所有權。(五)合法性。部門及所屬單位應收款項的發生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六)揭示與披露。部門及所屬單位的應收款項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被恰當地分類、正確地反映在財務會計報告中。
三、目標
應收款項審計是以檢查款項的存在性、完整性、計算準確性、所有權等為目標。
四、職能
產生應收款項常見錯弊的原因多數是部門、單位為了隱瞞收入、虛列支出。因此,對應收款項的審計要與收入、支出的審計結合進行。對應收款項的審計首先應對比兩年的財務報表,分析應收款項、收入、支出增減變動的情況,如果增減變動較大,應予以高度關注。審計人員要重點核實應收款項明細賬的開設、記錄是否正確清晰,應收款項收據及相關合同、協議是否齊全,大額借出款項有無集體討論和相關會議紀要,并采用函證法確認應收款項的真實性。
五、業務處理
應收款項審計,首先審計人員要了解與該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對其健全性、合理性進行初步評價,確定其內部控制風險水平,判斷是進一步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測試,還是直接進入實質性測試;對擬依賴的內部控制,需設計有效的內部控制測試程序進行測試,以確定相應內部控制的實際執行情況和有效程度,并對控制風險進行再評估;在完成內部控制測評后,審計人員根據測評結果調整實質性測試的程序和范圍,對與應收款項相關的資料和賬簿等,運用檢查和分析性復核等審計方法,實現存在性、完整性、計算準確性、所有權等審計目標,同時,按照規定對實質性測試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取證、定性和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六、適用范圍
適用于中央、省、市、縣、鄉各級政府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參考文獻
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指南[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