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預算編制與批復審計
詞條類別
審計常見錯弊
資源分類
部門預算編制與批復審計
詞條名稱
違規編制預算
時 間
2016-03-31
作 者
中國審計學會計算機審計分會蘭州特派辦課題組
詞條摘要
本詞條介紹違規編制預算錯弊,從預算編制程序入手,對違規編制預算現象進行了闡述,并介紹了該錯弊的主要審計檢查方法與技巧。
一、概念
違規編制預算,是指預算單位在預算編制過程中沒有按照預算法或國務院或財政部關于編制當年度預算的一些規定,擅自變更預算范圍、收支規模,造成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真實,進而影響部門收支數據不真實。
二、錯弊描述
常見表現方式有以下幾個方面:
1.預算編制不完整,應納入預算的未納入預算。
2.動用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
3.將非所屬預算單位的預算納入預算。
4.代報代編下屬單位預算。
5.重復編報預算。
6.超范圍安排地方補助,列入本級預算支出。
7.未經充分論證和研究編報項目預算。
三、審計檢查方法
通過查閱預算編制資料和會計賬簿,檢查預算收支的預測是否以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和政府職能的需要為依據,每一項收支項目數字的測算是否依據實際或計劃的基礎數據,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測算;是否采取有效的程序和方法合理安排了各項資金,對各項收入和支出預算的編制是否做到了不重不漏。重點審查上年結轉和結余、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是否全部編入年度預算;各項支出預算編制是否真實、完整、合規。注重揭示預算編制不完整、虛報多報支出套取財政資金等問題。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中央、省、市、縣、鄉各級政府預算執行審計。參考文獻
付希娟《淺談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重點》